关于评选延边大学医学院首届“女教职工之星”的通知

2019年03月05日 15:42  点击:[]

为了推进校院对女教职工工作整体要求,配合“三八节”女教职工活动,以“巾帼建功”为主题,开展具有女性特点和行业特色的岗位创新活动,更好的调动广大女教职工投身医学教育、研究、社会服务事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经学院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,开展延边大学医学院首届“女教职工之星”推荐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条件

1、热爱党、热爱国家、热爱单位,遵纪守法,爱岗敬业,能自觉履行女教职工的权利和义务,能在学校教学、科研、医疗、管理和服务等岗位上献计献策,努力工作,业绩突出。

2、刻苦钻研业务知识,爱岗敬业,勇于创新,有较高的业务水平。

3、严谨治学,立德树人,为人师表,科学管理,精心服务,具有较为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,教学、科研管理等方面成绩显著。

4、清正廉洁,无私奉献,服务师生,勇于开拓,创造性地开展工作。

5、能营造民主、和谐、温馨的人际关系。在团结同志、教育子女、热爱家庭、热爱生活等方面具有女性的优良美德。

二、名额分配及评选

(一)拟评选“女教职工之星”5名,各工会小组限申报1人进行评选,申报表格见附件1,申报时间截止37日。

(二)评选小组在院党委领导下由相关人员构成。

三、表彰奖励

1、获奖者先进事迹利用展板和医学院网站进行对外宣传

2、获奖者于2019年“教职工代表大会”期间进行表彰,表彰形式包括颁发奖牌和物质奖励。

注:延边大学医学院首届“女教职工之星”推荐表见附件

 

延边大学医学院工会

二零一九年三月五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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